加強網絡法治建設 學者提四點建議
  【財新網】(記者 林韻詩)10月24日,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(國信辦)舉行的座談會上表示,對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法律規範、引領、保護和促進作用要全盤考慮。權利保護是法治的核心,在互聯網空間的法治建設應加強對各種權利的保護。
 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10月23日在京閉幕,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。次日下午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行座談會,邀請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如何依法管網,如何通過法治引領和規範網絡行為的作用。
  座談會歷時近四個小時,邀請中央機關代表、專家學者及社區居民等參與。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在座談會上表示,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,要充分發揮法律的規範、引領、保護和促進作用。他認為,要全盤考慮法律的四種功能,才能促進互聯網的發展。
  “規範”是實現有效治理網絡的前提。網民、管理者、執法部門、網絡運營主體都按照規範運行,就能為依法治網奠定機制。
  “引領”就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。要把握互聯網的規律,結合法治與行業自律、市場機制等,更好地引領網絡的健康發展,構築有效的網絡治理體系。
  “保護”作用是全會公報特別強調的。公報提出,法治是基於大家共同的信仰和信念,“保障公民人身權、財產權、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,保障公民經濟、文化、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”。這表明,權利保護是法治的核心,也要求在互聯網空間的法治建設中加強對各種權利的保護。同時,還要加強對網絡的個人信息安全和國家安全的保護,兩者不能偏廢。
  最後是“促進”作用。法律能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,法律在促進互聯網發展方面也大有所為。
  周漢華介紹,中國的網絡安全立法起步並不晚,國務院1994年就發佈了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,2012年又發佈了《關於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》。但是,面對雲計算、大數據的發展,尤其是“棱鏡門”事件後,網絡安全立法顯得不足。不僅立法層級低、權威性不足,而且很多制度的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。
  對於加強網絡安全立法,周漢華提出四點建議:
  一是儘快出台國家互聯網立法規劃。把互聯網領域涉及的基本法律架構搭建起來,為實現依法管網奠定法治基礎。
  二是儘快制定網絡安全法。以關鍵基礎設施為重點,建立有效的預防系統性風險的安全保障制度。
  三是儘快啟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立法工作,打擊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。
  四是理順網絡安全的執法手段。建議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,提高執法能力,規範執法行為,使法律法規真正得到落實。■  (原標題:加強網絡法治建設 學者提四點建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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